抚顺职业技术学院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度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8-08 10:31:29 浏览量:


   

第一部分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设置

第二部分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职业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根据国家、省、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参与制定本地区职业教育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为本地区党委和政府制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决策提供智力和专业支持、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开展三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培养高等专科学历技术应用人才。开设化工类专业、建工类专业、机械类专业,经济类专业、计算机类专业、教育类专业、语言类专业、艺术类专业、旅游类专业、体育专业。

(三)承担本地区广播电视大学、奥鹏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等各种形式的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的教学任务,提升本地区公民的受教育程度和综合素质,增强本地区劳动者工作能力;承办本地区普惠制培训等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工作,增进社会失业人员创业、再就业能力,提升企业职工的技术能力、文化水平。

(四)承担本地区的教育理论研究、教学改革实践、科技创新、社会科学研究等科学研究工作;为地方企业提供技术革新、科技攻关、产品研发、生产流程改造等技术革新支持;开展本地区历史文化研究,促进地区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五)同国内外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交流合作,为本地区引智和智力储备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与国内外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友好关系,促进本地区与外界的文化交流、经济合作、项目开发、共同进步;承担本地区外国留学生的教育培养任务,促进中华文化的传播。

(六)积极服务本地区社会文明建设。支持社会文化建设工作,培养和选派青年志愿者,协助地方党委和政府做好社会普法宣传、雷锋精神传扬、地区性特色文化活动创办承办、参与社区文化活动表演与服务等一系列工作。

(七)发挥省级示范校作用,辐射和带动对本地区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设置

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下设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工会、团委、行政办公室、学生科、人事科、总务科(卫生所)、财务科、科研科、教务科、成人教育科、保卫科、招生工作办公室、就业指导科、离退休工作科、校企合作科、党委办公室、创业教育中心、教学质量监察与评估科、网络技术中心、图书馆、资产管理科、国际交流科、实训管理中心、发展规划科、审计科、电大教学科29个部门。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为14,020.8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75.16万元,降低17.5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开资导致收入减少2430万元;(2)失业保险调整比例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6万元;(3)学费收入减少121万元。

本部门本年度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512.09万元,均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事业收入508.72万元,主要是高职、成人学生学费、宿费等收入

(二)2018年度支出总计为13,402. 8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46.17万元,降低17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开资导致支出减少2430万元;(2)失业保险调整比例支出减少36万元。

本部门本年度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11,224.7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30.51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9.85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18.65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5.76万元。

2.项目支出2,178.03万元,主要包括校内占地解决集体工人工资;成人函授教学支出;交通费;教学管理专项;学生勤工助学、贫困补助及奖学金;大学生思想教育和校园文化活动经费;大学英语考试费;临时工工资;设备购置费;党建工作经费;保安费;实训基地建设费;预留费。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462.83万元

其中:预算内结转额度1,619.9万元,预算外结转842.93万元。主要是项目未完成,采购未结束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42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83.44万元,项目支出1,545.5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428.9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教育支出7,620.34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96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7.37 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02.34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3.31 万元。

1. 教育支出9,568.29 万元,包括:

1)高等教育95.63万元,主要是发放给学生的奖助学金等支出。

2)高等职业教育9,252.1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工资、津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3)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20.56 万元,主要是购置实习实训设备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1.07万元,主要是离休、退休工资及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583.27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医疗490.71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2)公务员医疗补助92.56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补助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686.31万元

1)住房公积金638.8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支出。

2)购房补贴47.51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5.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3.5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度增加109.2万元,主要是2018年预算中公用经费定额部分,交通费这个资金来源都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导致2018年度新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48万元,公务接待费1.72万元。

1、公务接待费1.72万元,主要用于军训教官午餐、辽宁省教育厅检查、示范校验收工作餐等,2018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2批次,约350人,1.72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5万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6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3.92万元,包括: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7.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0.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43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5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七、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8年13个项目按照要求编制绩效预算,如期完成绩效目标,达到绩效指标和效益指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教育支出反映教育方面的支出。

16.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