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媛媛,女,2026年5月调入我校任专任教师,原专业技术岗位八级。按照《抚顺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抚人社发〔2010〕122号)要求,我校现拟聘用其至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人事科、纪委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书面材料应属真实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人事科办公电话:53909889
纪委办公电话:53909832
2026年5月28日
李媛媛,女,2026年5月调入我校任专任教师,原专业技术岗位八级。按照《抚顺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抚人社发〔2010〕122号)要求,我校现拟聘用其至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人事科、纪委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书面材料应属真实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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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