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市委教育工委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抚委教发﹝2025﹞6号)文件精神,经过党支部推荐、组织考察、党委把关,确定如下集体和个人作为我院(校)推荐对象:
一、优秀共产党员
玄晓婷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薛振东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
建筑工程系党支部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对上述推荐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7月4日前向学院(校)纪委或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邮件应告知或签署真实姓名。
邮箱:fzyjw513@163.com;fzyzzb@163.com
联系电话:024-53909832;024-53908931。
党委组织部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