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学院(校)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的公示
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0]120号 )文件精神和《学院(校)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的相关要求,经系部初审,外聘专家评审,现将2020年度学院(校)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0月15日—10月17日。凡对上述成果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科反映。
联系电话 :024-53909601 邮箱:63510487@qq.com
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专)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