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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使用管理办法(暂行)
2023-08-20 12:36:10


为加强会议室管理,确保会议室的文明、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议室是学院专门用于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和接待客人的场所,未经允许,不得挪作他用。

     二、所有会议室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管理,负责使用调配。

     三、严格审批手续。各部门使用学院会议室,原则上应提前一天到党政办公室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表,经党政办公室批准方可使用。经过批准后,办公室将派工作人员于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开门,但不提供会议服务。会议所需用水、手提电脑请各部门自行准备。没有办理报批手续的,一律不得使用会议室。

     四、爱护会议室的设施,保持会议室清洁。开会期间,要爱惜会议室的设备及物品。与会人员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会议室禁止吸烟,不能乱扔纸屑、杂物。

     五、会议结束后,使用部门应切断会议室电灯、空调等电器设备电源,关好门窗,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未经党政办公室允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会议室设备设施拿出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