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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系晚自习管理规定
2018-02-11 09:30:54

    为规范学生学习行为,提升学生晚自习的学习效率和效果,使学生晚自习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促进学生养成良好学习习惯。根据《抚顺职业技术学校/抚顺师专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建工系晚自习管理规定。

一、职责说明

1、辅导员职责
(1)负责全面管理所带年级学生的晚自习工作,要了解所带班级学生晚自习情况;
(2)履行辅导员夜间值班的晚自习检查工作要求与职责。
 2、系学管会职责
(1)负责开展建工系晚自习秩序自查工作,与院学管会形成晚自习检查合力;
(2)对各班级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在表,每周汇总,上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3)不定时进行抽查各班级晚自习纪律,检查早退、扰乱自习秩序情况并记录,每周汇总,上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3、班级学习委员职责
(1)课前组织本班同学按照指定位置坐好,课前提醒同学将手机调成静音或者关机状态统一存放;
(2)如实记录本班出勤情况,将出勤情况提前写于黑板上;
(3)将本班请假同学的假条收齐(以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字为准) ;
(4)协助配合检查人员对晚自习检查工作。
4、班长、团支书职责
(1)负责通知本班同学晚自习上、下课时间晚自习上课时间;
(2)组织班委会团支部管理班级晚自习纪律;
(3)适时组织班级开展不同内容和形式的晚自习;
(4)组织班级学生维护、打扫自习室卫生。

二、每学期进行晚自习评比活动

1、评比目的:为了使在校生能够有更好的学习氛围,能让学生有竞争性的学习,通过评比来表现出学生平时学习的状态。

2、参评对象:在校的全体学生。

3、考评人员:建工系学管会。

4、评比标准:

1)凡是6:00后进入教室就算迟到 (学管会成员6:00就开始在走廊内进行监督,6:00后进入教室就算旷课,迟到每人扣2分,旷课每人扣5分); 

2)自习期间在走廊内打电话的每次扣1分; 

3)自习期间在教室吃饭每人扣1分;

4)查勤时顶撞学学管会成员每次扣3分;

5)自习期间在教室内吵闹每次扣1分; 

6)学管会成员无故旷课、请假,双倍扣分,旷课超三次开除学管会; 

7)长期病假、事假,需要辅导员批准;

8)各班若有早退,每次扣5 分; 

9)每个班级限病假,事假4人,每超过一个扣2分。

    根据日常的检查和统计结果,对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