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配合职业技术学院在职业技术教育中充分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作用,协助教师课题组在课程设计、教学方法、校企合作等方面不断的探索和创新,确保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专家工作室高效、科学、有序运行,加强对技能专家工作室的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规定了学院技能专家工作室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和要求。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工作室实行学院和化工系和机电系所在单位两级管理,组织机构由以下部门及人员组成:学院主管部门、化工系主管领导,机电系主管领导,教学的主讲教师,技能大师组成。
第四条 组织机构成员职责应清晰明确,分别负责工作室的工作规划、组织协调、业绩考核、学生的实训、业务交流、技术支持及日常管理。
第五条 工作室的人员编制应严格按照学院的制定的人员组成实行固定、(暂时没有人员编制。等待有关部门制定)流动相结合的原则,固定人员由工作室所在的院系择优选拔,流动人员由老师和学生提出入室申请,由学院系主任平衡、审批后确定。
第六条 每年大师工作室的固定、流动人员组成完成后,需报学院和系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章 职责
第七条 技能大师工作室人员职责:
工作室的主管和系教师的教学计划、组织协调等工作。学生技能和理论教学、课程设计、教学方法、校企合作、技术交流及技术支持等工作,工作室固定人员的选拔培养。
第八条 学院职责:
院和系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工作室每年工作规划的审核、项目认定、工作协调、内外交流、工作业绩考评等工作。
第九条 工作室的室主任负责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向学院和系主任汇报季度工作,年工作计划。工作完成情况。
第四章 工作地点
第十条 工作室地点设在实训楼D座三楼301室,按专业性质设立工作区域,配置相应的办公用具及工作用品,建立工作室组织机构,各项规章制度齐全。
第十一条 实训室内各种检测仪器、检测器具,实训设备等应达到完好标准,各类技术档案,实训检修、实训资料齐全完备。
第十二条 各类攻关成果、先进施工工法、检维修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及新型实用机具改进等技术成果应以多媒体、图文、实物等多种方式进行规范展示,设置成果、荣誉展览室。
第十三条 工作室实行规范化管理,工作办公室要窗明几净、工作室作实训区域要整洁美观,达到“一平、二净、三见、四无、五不缺”的基本要求。
第五章 工作规划
第十四条 工作室每年寒假开学前上报当年度的教学实训规划,规划应以瞄准本专业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实训检维修,针对设备维修、基本功训练、精密检测技术等专业技术难题为攻关方,侧重工法创新、检维方法创新、教学模式创新。
第十五条 工作室应积极主动到有关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相关企业获取新技术、新知识,进行技术合作或联合开发,以便更好地完成技术攻关难题。实现真正意义的校企联合办学的模式。
第十六条 工作室每年项目完成后,要以文字、影像或图片等形式进行技术总结,编写项目总结报告,对新的教学方法、新技术的应用、新型实用机具研究等要以影像或图片等多种形式进行交流推广。
第六章 学习交流
第十七条 工作室每年1月20日前上报当年度的实训教学计划,大师带高徒、以能专家大学生和老师为主体、解决技术难题及技术攻关为主,同时做到理论知识和实际技能相结合。
第十八条 工作室要建立学生实训档案及考核制度,参加技能工作室学生要有完整的学习笔记,每季度和年度要对参加实训学生进行理论和实际知识考试,考试结存档保存。
第十九条 实训教材、课件要多样化,采用编写教材和选用教材结合,应与实际实训充分结合,工作室人员日常要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定期组织的专业进修及技术交流活动。
第七章 档案管理
第二十条 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技术档案的基本原则,工作室应建立技术档案保管制度,档案要有专人保管,做到工作室每个项目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
第二十一条 凡需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做到书写材料整齐,字迹工整,图纸要按规格绘制,图样清晰,归档的所有资料要真实、有效。
第八章 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二条 为保证工作室有效的开展工作,学院相关部门要定期到工作室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月要对工作室进行一次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存档。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