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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校)被确定为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2018-02-16 21:08:42

按照《辽宁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辽人社发【2012】26号)和《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辽人【2006】24号),由抚顺市人社局推荐,经专家审核,省人社厅同意将我院设立为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2014年11月13日,我院受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委托成功举办了“辽宁省装备制造业与机器人技术高级研修班”,沈抚新城机器人产业基地以及全市县区、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的相关同志200余人参加了培训。抚顺市成为除了沈阳、大连两个副省级城市外,第一个承办省级高研班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