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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抚顺市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2022-12-07 20:05:02

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抚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主任、理事长辛洪军违 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1年春节期间,辛洪军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合计67700元。辛洪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8月,辛洪军被开除党籍,并被辽宁沈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除,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新宾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所驻站办原主 任王雪松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9月和20183月,王雪松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两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共计2000元。20224月,王雪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顺城区原商业局局长兼供销社主任耿国富违规操办 婚宴问题。20138月,耿国富在顺城区某酒店为其子操办婚礼后,又在顺城区某饭店宴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并收受礼金共计2200元。耿国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4月,耿国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担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以案为鉴,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年轻干部,要始终警觉由风及腐、由风变腐的现实风险和严重危害,深刻理解四风和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本质特征,注重从小事小节上约束自己,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节日易发问题,一锤接着一锤敲,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深挖细查四风问题,坚决清除隐藏在人情往来背后的腐败问题,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中共抚顺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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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派出)机构,市直企业、高校纪委,市直有关事业单位纪委。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各县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