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部署要求,坚决整治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以严明纪律护航“十五五”顺利开局起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破坏营商环境案件,现将其中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 清原满族自治县枸乃甸乡井家沟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运平滥用村集体管理职权向企业吃拿卡要,破坏营商环境等问题。
2021年至2024年,刘运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当地石材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索要现金、毛石等财物,破坏当地企业经营发展环境,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刘运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1月,刘运平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 新抚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榆林环境综合整治办原负责人关英智利用行政执法权徇私枉法,破坏营商环境等问题。
2022年至2025年,关英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在城市管理执法中吃拿卡要,为他人在私搭乱建、车辆道路遗撒、车辆超高等方面逃避检查或处罚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关英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12月,关英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 东洲区民政局原局长邢玉芝不正确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破坏营商环境等问题。
2007年至2025年,邢玉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默认、纵容企业变相涨价,加重群众负担、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公平竞争秩序;同时疏于管理,导致辖区企业多年处于亏损状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邢玉芝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11月,邢玉芝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述三起案例,有的对企业吃拿卡要影响政府形象,有的利用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损害法治公信力,有的服务意识不强、纵容“潜规则”大行其道破坏公平竞争秩序,本质上是责任缺失、作风漂浮、权力异化的突出表现,严重侵蚀企业发展信心、破坏地方营商环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健全全流程推进落实机制,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切实转作风树新风,把服务质效作为护航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锚定“五个环境”建设重点,聚焦“八个方面突出问题”,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深挖细查、严惩不贷,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切实以纪检监察“硬约束”提升发展环境“软实力”,为全省营商环境在短期内实现明显好转、根本好转贡献抚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