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3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
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之际,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院(校)教职员工赓续前行、奋楫争先,全面加强我院(校)党的建设,着力推动“兴辽卓越校”建设等中心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抚顺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任务,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和省市评选表彰工作规定及要求,学院(校)党委决定在全院(校)范围内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优秀共产党员
党组织关系在校的中共正式党员。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在党务岗位工作的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和专职党务工作者。
(三)先进党支部
在24个党支部中进行。
(四)2021年7月-2023年7月间,获评教育系统及以上级别的“两优一先”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不再参与本次评选;受到学院(校)通报批评等处理处分人员不能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主人翁”意识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师生中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师生广泛赞誉。
2.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中央要求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推动学院(校)中心工作中充分发挥骨干带头和引领示范作用;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和抚顺市大型活动中发挥党员突击作用。
3.综合考虑推荐对象在近两年民主评议党员、教工年度考核的结果,获评“优秀”的党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4.推荐对象不得出现违纪违法问题,教师不得存在师德师风失范问题,党员干部没有被问责的情况。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找方向、找遵循、找方法,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2.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能够主动在为师生服务的实践体验中增进与师生的感情,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出色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取得突出业绩。
4.基层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任职时间原则上达到1年及以上,其他党务工作者须现任党务工作岗位,且从事党务工作时间原则上应满2年。
5.推荐对象不得出现违纪违法问题,教师不得存在师德师风失范问题,党员干部没有被问责的情况。
(三)先进党支部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服务功能和治理能力强,团结带领党员、师生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学院(校)高质量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
3.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贯彻中央要求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推动学院(校)事业发展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4.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组织带领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不断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5.党支部近2年未出现党员违纪违法等情况。
三、评选名额及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遵循“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优中选优、群众公认”的原则,拟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64人(具体名额见附表),先进党支部6个。
1.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由各党支部根据名额分配情况在本支部推荐产生。
2.先进党支部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由各党支部开展自荐和推荐。组织部根据自荐和推荐结果,结合各党支部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在广泛征求纪委、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推荐名单。
3.对于表现特别突出或做出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经党委会研究确定后,给予相应的“两优一先”荣誉称号。党委直接评选的先进集体或优秀个人不占用各党支部已分配名额。
四、评选步骤及时间安排
1.初评。各支部须于8月14日前将《党支部推荐学院(校)“两优一先”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须党支部书记审核签字,系部党支部同时加盖党支部印章)。
2.审定。组织部进行审核,纪委进行党风廉政情况核查,初步确定推荐对象,提交党委会讨论批准。
3.公示。对评选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表彰。适时开展表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充分发挥政治把关作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发扬民主,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充分发挥评选表彰活动的激励引领作用。
(二)严密组织实施。各党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民主推荐,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形式代替组织决定。评选结果经本支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送。
(三)注重氛围营造。各党支部要将评选表彰作为对广大党员的一次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教育,深入挖掘、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优秀的良好氛围,不断加强学院(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持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
(四)严格工作程序。各党支部选拔推荐对象要做到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先进性、具有代表性,特别要严把政治关和廉洁关,突出政治标准、党性修养和作用发挥,避免单纯以业务成绩作为唯一衡量标准。要严格落实选拔推荐程序,严把推荐材料关口,做到依规依纪、规范严谨、确保质量,要组织推荐对象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按时报送推荐材料。
申报材料要求:
1.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先进事迹材料(自拟题目,通讯体裁,第三人称,500字左右);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生活照和红底免冠照各一张、先进党支部合影照一张(免冠照竖版,生活照横版,分辨率 300dpi 以上,电子版 jpg 格式)。
电子版于8月18日前发送至组织部邮箱,纸质版材料和先进党支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文档命名方式:支部-类别(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名称(个人或党组织名称)。
联系人:李琳
联系电话:18642380165
附件:
1.《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党支部推荐学院(校)“两优一先”情况汇总表》;
3.《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4. 事迹材料模板。
附件1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党支部 |
名额 |
党支部 |
名额 |
一支部 |
2 |
财经系党支部 |
3 |
二支部 |
2 |
管理系党支部 |
4 |
三支部 |
4 |
外语系党支部 |
4 |
四支部 |
3 |
音乐系党支部 |
3 |
五支部 |
3 |
美术系党支部 |
1 |
六支部 |
2 |
体育系党支部 |
2 |
七支部 |
3 |
学前教育系党支部 |
4 |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 |
2 |
初等教育系党支部 |
3 |
建工系党支部 |
3 |
基础部党支部 |
2 |
机电系党支部 |
3 |
公寓管理中心党支部 |
1 |
化工系党支部 |
3 |
餐饮管理中心党支部 |
1 |
信息工程系党支部 |
4 |
物业管理中心党支部 |
2 |
合计:64人 |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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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党支部推荐学院(校)“两优一先”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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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优秀共产党员姓名 |
优秀党务工作者姓名 |
先进党支部 |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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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数量不得超过本支部分配名额;先进党支部推荐数量不得超过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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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书记签字: |
附件3
中共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专)委员会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二寸 免冠 照片 |
|
出生 年月 |
|
籍贯 |
|
参加工作时间 |
|
||
入党 时间 |
|
文化 程度 |
|
职称 |
|
||
部门及职务 |
|
||||||
个 人 简 历 |
|
||||||
曾受 表彰 情况 |
|
||||||
主
要
事
迹 |
|
||||||
所在 党支 部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填报单位盖章) 2023年 月 日 |
||||||
学院(校)党委 意见 |
(盖 章) 2023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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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专)委员会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二寸 免冠 照片 |
|
出生 年月 |
|
籍贯 |
|
参加工作时间 |
|
||
入党 时间 |
|
文化 程度 |
|
职称 |
|
||
部门及职务 |
|
||||||
个 人 简 历 |
|
||||||
曾受 表彰 情况 |
|
||||||
主
要
事
迹 |
|
||||||
所在 党支 部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填报党支部盖章) 2023年 月 日 |
||||||
学院(校)党委 意见 |
(盖 章) 2023年 月 日 |
||||||
附件4
***同志先进事迹(模板)
*** 女,*族,**市**区**学校党总支部书记,19**年**月出生,19**年**月入党,大学文化。
率先垂范,凝聚民心,创新工作促党建
自****年担任**学校党总支书记以来,****。
心系群众,施援解困,播撒爱心献真情
********************。
情系学校,为民分忧,甘做群众贴心人
********************。
***同志****年*月被****授予****称号,****年*月被****授予****称号。
***党支部先进事迹(模板)
*********党支部,现有教职工**人,下设**个党小组,现有党员**人。
近年来,党支部立足实际,不断探索创新,紧密围绕***积极开展党建工作,***************。
一、把创建和谐校园作为党支部的基本工作
********************。
二、把开展党的建设与*****紧密结合起来
********************。
三、把载体创新作为保持支部党建活力的重要内容
********************。
**党支部****年**月被****授予****称号,****年**月被****授予****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