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团的自身建设,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进取,奋发成才,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活动。评选办法如下。
第一章 基本原则
公开选拔创业中心团委委员,是根据创业中心团委班子建设的需要,在有关法律和规章的的范围内,实行系部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与公开竞岗相结合的方法。
第二章 选拔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团章》,作风正派。
3、平时严格要求自己,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共青团工作,熟悉团内事务。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品行端正,群众基础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团的纪律,模范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7、注重品德修养,尊师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在同学中校高威信。
8、积极参加校园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意意识,在团的组织和宣传教育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并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9、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第三章 评选步骤
第一步:召开全委会,作出关于召开会议的决议。提出评选的初步日期;协商优秀委员设置人数;讨论研究大会主要大会主要议程和选举办法。
第二步:向校团委,本系团总支(党支部)上报召开会议的请示。内容包括:
(1)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
(2)会议的主要议程。
(3)代表名额,代表构成意向及产生的办法。
第三步:待校团委批复后,召开分团委团员会议,进行工作分工,并做好相关筹备工作。
(1)研究制定评选工作进度计划。
(2)讨论确定代表条件及名额分配,组织下级团组织(各团支部)选举产生代表。
(3)讨论确定委员候选人条件,考察委员候选人。
(4)部署评选工作的宣传教育。
(5)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6)起草工作报告。
第四步:召开全委会。讨论工作报告,通报工作进程,审查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
第五步:召开团代会。
第六步:将选举结果报校团委批准。
第四章 附 则
1、本办法选举细则经与会团员审议,实到会半数以上团员通过后生效。
2、本办法未尽事宜,由选举委员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