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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专) 2019年度科研立项工作的通知
2019-03-19 09:35:55


 

2019年科研立项工作要紧紧围绕学院(校)中心工作,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和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以“双高”建设目标为统领,以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切入点,以我院(校)十三五规划为目标,推进建立完善适应学院(校)发展的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机制,实现学院新时期内涵建设和发展。

一、立项原则

选题要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应用性和可操作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通过对新的科研理念的实践与探索,形成能够真正体现高职院校科研特色的研究成果。鼓励跨学科、跨专业领域、跨部门的科研选题,突出科研团队“发挥优势,注重特色,突出重点,强化应用”的地位和作用,为学院(校)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动力。

二、申报范围

课题主持人为我院(校)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职人员,对学院在新时期的发展目标有比较全面了解,有较强责任感,有组织开展课题研究的能力和精力,有研究基础。作为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不得参与其他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最多参与2项课题研究。凡上年度立项课题未结题或无故放弃已立项课题者取消本次立项资格。

课题组成员应注重科研梯队建设,要吸收青年教师和在校学生参加。自然科学项目课题组成员不超过9人,其他课题组成员不超过7人。课题主持人为讲师者,可由2名本专业教授推荐。

三、课题申报要求

1、申报者可根据《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专)2018年度科研立项课题指南》(简称课题指南)提供的研究方向进行选题并确定具体题目,也可根据学院(校)实际情况自选题目。在学院及其他机构已经结题或已通过立项的课题不能重复申请。

2、申报者填写《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左侧装订,电子版以“XX部门-XXX-申请书”命名,发送到科研科邮箱497535726@qq.com。由各系(部、处、室)初审汇总后统一提交,科研科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确定最终立项结果。

3、本年度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一年内完成。具有一定规模和要求跟踪研究的课题,可根据研究实际,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两年。需要延期完成的课题以书面形式向科研科提出延期结题申请,批准后方可延期。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的,做撤项处理,并取消项目主持人两年内的所有申报资格。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有创新性。应用性研究课题要重视调查研究和实践研究。课题结题时按照课题申请中注明的最终研究成果进行结题验收。

4.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5、为鼓励多出成果,学院(校)对结题验收等级为优秀课题予以每项100元研究经费资助(优秀比例为20%)。

6、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327日,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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