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团结和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加快技术攻关、促进成果转化,为抚顺“工业立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根据《抚顺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办法》(抚科协发〔2018〕17号),现将2020年抚顺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术成果类别
本评选面向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等学科,成果包括学术论文、技术创新论文、学术著作(不含教材)。
二、申报条件
(一)成果为2018年1月1日- 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撰写。
(二)申报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我市工作(不包括在读学生)且成果为在我市工作期间产生。
(三)技术创新类论文第一作者单位必须是企业(企业的界定以所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机构类型为准)。
(四)参评学术论文需公开发表;技术创新类论文可以未公开发表,论文重复率≤25%;学术著作需正式出版。
(五)申报作者顺序应与实际发表顺序一致,并在申报表中注明(前四位)。申报人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六)每人仅限申报1项成果。
(七)申报成果不得涉密,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八)往届参评过的成果不再参评。
三、申报要求
(一)学术论文及已发表技术创新论文需提交申报表1份(签章齐全),出版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正文实名复印件,能证明成果价值的相关证明材料(即申报表中)复印件1份。
(二)未发表的技术创新论文需提交申报表1份(签章齐全),论文1份(按附件2要求的格式排版),能证明成果价值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三)学术著作需提交申报表1份(签章齐全),并提供原著作1部,能证明成果价值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四)《2020年抚顺自然科学学术成果汇总表》电子版。
(五)申报者需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并按《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表》(详见申报表)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用A4纸复印,附在申报表后。
(六)以外文形式发表的申报成果,需有中文标题及简介。
(七)申报时间截止4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因受疫情影响不在本市的人员可委托他人代为申报。
(九)所有参评学术成果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科研科 李伟华
联系电话:13504233181
电子信箱: 497535726@qq.com
附件: 1.申报成果格式规范
2.学科分类代码
3.抚顺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表
4. 2020年抚顺自然科学学术成果汇总表
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专)
2020年3月24日
/cnc_school/resources/upload/file/20200327/20200327091009_566.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