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当前位置 : 科研科首页>>重要通知

关于申报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2018 年度深化产教融合专项课题的通知
2018-11-13 10:43:06



      各教学系各单位: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 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 号)和《辽宁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8]32 号),进一步深化我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提升职业 教育产教融合的质量与研究水平,增强职业教育科研服务改革实践的针对性,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与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合作开展 2018 年度深化产教融合专项课题研究工作。现将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课题选题范围 课题申报者根据 2018 年度深化产教融合专项课题的主题自 行选择和设计研究课题,进行论证,立足破解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中的热点、难点、重点与关键性问题。本次立项设重 点课题 10 项、一般课题 20 项和一批经费自筹课题。对于重点课 题和一般课题将予以每项 3000 元和 1000 元的资助。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有 5 年职业 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经验的相关人员。 2.承担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专项课题(2016)、辽宁省职 业技术教育学会农业职业教育专项课题、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课题专项 2017、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课题专项 2018 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每所高职院校推荐课题不超过 5 项,每所中职学校推荐课 题不超过 2 项,每位申报人限申报一项课题。 4.课题研究工作应在 1-2 年内完成。本专项课题的最终成果 为研究报告。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须提供 1 篇与研究成果相关的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的案例。重点课题还须在教育领域 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 1 篇,提供资政建议 1 篇。 5.本专项课题按照《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辽职学会字[2016]18 号)相关要求实施管理。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1、申报材料(只报送电子版): (1)《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深化产教融合专项课题 2018 立项申请·评审书》(见附件 1); (2)《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深化产教融合专项课题 2018 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PDF 格式)(见附件 2);  (3)《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深化产教融合专项课题 2018 立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 3)。    
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并请注明“学校名称+深化产教融合专项课题 2018”字样。 3.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18 年 11 月 19 日周一。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研科 李伟华 电话:13504233181 电子信箱:497535726@qq.com

职教学会申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