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比赛(第二批)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不含大连) 、省内各高职高专院校、有关高校:
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关于公布 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的通知》精神,对照国赛拟设赛项,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开展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第二批赛项的比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2018 年 3 月 15-4 月 20 日。
二、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由省教育厅主办,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承办,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辽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
教育处。
三、比赛项目及参赛对象
比赛拟设赛项 27 项,其中中职赛项 13 项,高职赛项 14项。原则上单项报名中职组少于 6 个比赛队、高职组少于 10个比赛队,将取消该项目省赛。中高职赛项参赛选手须为在校学生。
四、赛项选手名额分配
拟设赛项及名额分配具体情况见附件。沈阳市各中职赛项在规定限额的基础上可以增加一个名额,各市同一个赛项
的 2 个参赛队不允许来自相同学校。
五、报名要求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 www.lnedu.org 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7 日下午 4 点前。中职赛项以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为单位、高职赛项以院校为单位进行统一组织报名。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赛项选手的报名工作,按时完成报名工作,逾期报名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工作。请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相关院校认真开展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工作。
六、竞赛命题
本次大赛根据教育部颁布的职业学校相关专业目录和教学指导方案,参照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由大赛组委会
组织专家命题。 命题难度原则上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为标准,中职组、高职组分别命题。
七、奖项设置
1.参赛选手奖
根据竞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参赛人数(组)的 10%设一等奖,20%设二等奖,30%设三等奖。由辽宁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
2. 指导教师奖
对获得一、二、三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相应证书。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云海
联系电话:024-86896980
附件:拟设赛项及名额分配表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