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 卫 科 工 作 职 责
维护内部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国内外敌对势力及其他刑事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同治安灾害事故做斗争,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为本单位的生产、教学科研等业务活动和教职工学生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保卫学校教学科研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学校安全稳定,根据公安部下发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工作细则》规定,其具体职责是:
第一、宣传教育群众,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依靠群众做好“四防”工作。
第二、加强内部治安管理,同刑事犯罪活动和其它危害治安的行为做斗争。
第三、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各类刑事案件,查处治安案件。
第四、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秘密力量的建设,发现各类犯罪分子。
第五、严密各项防范措施,保卫要害部位安全。
第六、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各类安全事故和参与调查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第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同盗窃出卖党和国家秘密的行为做斗争。
第八、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各部门做好防盗、防火、交通等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安全。
第九、做好学校的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创造良好育人环境,确保全院教职工学生安全。
第十、完成公安机关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