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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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2025-04-22 14:13:59

资产管理科主要职责

资产管理科工作主要由固定资产管理、政府招标采购两大项工作组成,实行资产管理科与系(部)、科、所、室(以下称各部门)两级管理。资产管理科是学院()资产管理的一级管理单位,各部门为二级管理单位。资产管理科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学院()有关资产管理办法和规定;检查监督二级管理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二)开展学院()资产的统计工作和情况分析,并组织对固定资产购置的计划审核和采购工作;

(三)建立学院()固定资产总帐、分类帐,各部门的分户帐、固定资产卡和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技术资料档案,并定期进行帐、卡、物的清查核对工作;

(四)参与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购置项目论证、招标、采购和验收等工作;

(五)审批办理固定资产的购置、变更、调拨、租借、丢失、报损、报废等事宜,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合理调配、报废回收和处置等工作;

(六)重点做好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专管共用、资源共享”宏观调控与管理工作。

(七)负责与财务部门协调资产帐的统一。

各系、部、科、所、室是学院()资产的二级管理单位,在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围内,组织实施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一)制订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责任到人,管理好本部门的固定资产;

(二)建立有关固定资产明细帐簿和固定资产使用卡片,根据学院()资产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进行清查,保证帐、卡、物相符,并做好有关资产管理的各种统计报表工作;

(三)编制本部门资产购置计划,参与可行性论证、招标、采购及验收等工作;

(四)提出固定资产处置意见。

固定资产计划

(一)固定资产的购置计划应根据学院()发展规划、专业设置、课程建设、学科建设、科研方向、行政、生产及对外服务需要,进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分清缓急,保证重点;

(二)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计划申报和审批,制订年度资产购置计划,经部门分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报送财务科审核、汇总,最后经学院()年度预算编制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具体实施流程依据学院(校)年度预算编制文为准;

(三)购置固定资产应严格依照学院()的年度经费预算和购置计划执行,计划变更需经财务科审核同意报送分管院长,按市级年度预算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四)大型专款建设项目应向资产管理科、财务科办理计划申报和审批手续,严格按照专款建设项目任务书要求执行;

(五)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单价在10万元以上)计划购置时,申报单位必须开展大型设备购置申请及可行性论证,经招标采购办公室审核后,报分管院长审批。

固定资产购置

固定资产购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办理,依据、执行标准及实施流程详见《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专)政府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验收与入账

(一)固定资产安装调试完成后,购置部门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口设备要在索赔期内)开展对设备的验收,部门验收通过后上报资产管理科,资产管理科报送招标管理单位,组织专家验收小组进行实地验收,通过后由专家验收小组成员、部门验收人、部门负责人填报《政府采购验收单》。

验收没有通过的项目要及时进行整改,待整改结束后再行组织验收工作,直至验收通过为止。验收没有通过的项目不预付合同价款,由于验收没有通过或整改不及时的项目,并影响教学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该项目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

(二)项目验收指标:品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附件、技术资料、技术性能、服务期、质保期等,上述指标要与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内容完全相符,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更换、增加、减少新购置固定资产。验收的原始记录和图片资料应随设备验收报告一起存档;

(三)固定资产入账,设备验收合格后,购置部门设备管理员依据采购合同、验收单所列固定资产明细,通过学院(校)固定资产管理平台系统,录入部门固定资产账,录入信息包括: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单价、管理人、使用人、放置地点等信息,通过部门负责人、资产管理科负责人网络审批后生成固定资产分类号,并计入固定资产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