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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联合培养企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知
2022-11-24 13:28:48

       按照学院(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通知,校企联合培养企业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由校企合作处和相关系部(包括信息工程系、财经系、机械与电子工程系和建筑工程系)共同负责,实行分级双重管理。校企合作处直接面对校企联合培养企业负责人,转达学院(校)下达的疫情防控重要信息,企业负责人直接传达到相关人员,同时收集校企联合培养企业人员的疫情防控信息,直接汇报给校企合作处,由校企合作处向学院(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校企联合培养企业人员同时接受相关系部的直接领导,各系部重点负责校企联合培养企业人员日常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与学校教师的疫情防控标准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