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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科工作职责
2025-04-07 09:58:05

1.根据学院(校)总体发展目标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协助学院(校)制定校企合作规划,统筹协调学院(校)校企合作工作,管理校企合作项目组织和实施。

2.负责学院(校)校企合作信息的统计和交流,做好校企合作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审核校企合作协议书,经法律顾问、审计科审核和主管领导审批,递交院长审议批准后签字、盖章。重大校企合作协议书还需提交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议通过。

4.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学校的联系与沟通,了解校企合作有关信息,为学院(校)校企合作工作提供决策咨询。

5.协同教学系部开展校企合作项目实施工作。

          6.配合学院(校)邀请行业专家、企业家进校园开展专题讲座等活动,让师生了解行业及企业的发展现状、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