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校)创业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25-04-16 浏览量: 音乐系

1.贯彻落实学院(校)的各项决议、决定。

2.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3.负责部门内部制度建设;负责与本部门主要职责相关制度的起草。

4.《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就业指导》《创新创业基础》及《劳动教育》四门课程的教学管理。

5.开展就业指导及就业育人相关工作,包括大赛、讲座、活动和生涯咨询。

6.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孵化基地建设与管理。

7.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管理。

8.负责本部门资产和档案管理。

9.负责本部门的网站建设与管理。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