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带薪年休假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19 21:59:49 浏览量: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社部第9号令)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的通知》(辽组通字〔2020〕24号)规定,我单位2022年度带薪年休假情况已统计完成,现予以公示。

             带薪年休假人员情况公示

序号

姓名

工作年限

应休假天数

未休假(满)天数

未休假原因

1

徐昆

26

15

15

派驻到绥阳社区任第一书记期间,由于工作需要,未能休假

2

王传明

42

15

15

抽调市委办工作,由于工作需要,未能休假

3

金维增

10

10

10

派驻抚顺县海浪乡前楼村任第一书记期间,由于工作需要,未能休假

4

孙亮

7

5

5

派驻抚顺县峡河乡大房子村任第一书记期间,由于工作需要,未能休假

5

黄皓

7

5

5

派驻抚顺县石文镇苏子村任第一书记期间,由于工作需要,未能休假

6

李佳阳

2

5

5

派驻清原县清原镇前进村任村书记助理期间,由于工作需要,未能休假

 

7

马明杰

2

5

5

派驻抚顺县救兵镇马郡村任村书记助理期间,由于工作需要,未能休假

8

王思宇

2

5

5

派驻清原县敖家堡乡于家堡村任村主任助理期间,由于工作需要,未能休假

9

王思晴

2

5

5

派驻清原县南山城镇秀水甸村任村书记助理期间,由于工作需要,未能休假

公示时间:20232202023224,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情况有异议,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2023224日前,本单位机关党委(人事科)举报。联系电话:1390493115018242308858

           

中共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专)委员会

20232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