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职院发〔2023〕7号
各部门、各系部: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动新一轮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学院对原《抚顺职业技术学院章程》进行了修订。
按省教育厅要求,《抚顺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审议稿)》于2022年6月通过线上教代会,以征求教职工代表意见、分组讨论、签字反馈等形式讨论通过,并经2022年第8次院长办公会审议、2022年第14次党委会审定后向辽宁省教育厅申请核准。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章程核准的《行政许可决定书》(辽教许准字[2023]59号),现将《抚顺职业技术学院章程(2022年修订)》予以发布,请各部门、各系部遵照执行。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院要将学习贯彻大学章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扎实深入开展各项工作,推进依法、依章治校不断再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效。
二Ο二三年三月二日